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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3-13

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,已進入倒數計時

 

  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為使民眾報稅更便利,縮短報稅時間,國稅局於今(102)年仍繼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,就符合一定條件的簡易申報案件,國稅局會主動計算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額,於今(102)425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,或以郵簡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(http://tax.nat.gov.tw)下載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。


  該局進一步說明,納稅義務人如有特殊原因不想要國稅局提供本項稅額試算服務,不論是否為稅額試算服務對象,皆可於今(102) 315日前,以下列方式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;又已於101年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作業者,以後年度毋需再申請,國稅局即不會寄發通知書等表單予納稅義務人:


1.線上申請: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(http://tax.nat.gov.tw)辦理線上申請。


2.書面申請:以郵寄、傳真或親至國稅局提出申請(郵寄申請者,以原寄郵局之郵戳日期為申請日),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)下載。


  該局提醒,國稅局於今(102)年新增提供首次申報者可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,納稅義務人可於今(102)315日前,利用憑證於線上辦理或親至國稅局申請;已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如果想要恢復適用,亦可依前述方式辦理。


  該局呼籲,已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作業之納稅義務人,請務必於今(102) 51日起至 531日止,自行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避免因漏報而遭處罰